越南第一次北屬時期(越南語:B?c thu?c l?n th? nh?t,前207年或前111年-39年)是越南歷史上被中國統(tǒng)治的一個時期。前111年,西漢攻滅南越國后,設南越舊地為交州,置九郡。為了便于與南亞、東南亞國家的貿易,漢廷非常關注在肥沃的紅河三角洲的統(tǒng)治。在前1世紀時,漢朝在交州的統(tǒng)治十分寬松,雒越的君長在自己的部族里依舊保持著他們世襲的權力。然而在公元1世紀后,漢朝執(zhí)行同化政策,鼓勵越人與漢人通婚,并加強了稅收,將越南直接置于漢朝統(tǒng)治之下。公元40年,交州爆發(fā)了由征氏姐妹領導的越南人大起義,第一次北屬時期結束。

中文名

越南第一次北屬時期

外文名

B?c thu?c l?n th? nh?t

開始時間

公元前214年-公元40年

關于斷代問題

關于第一次北屬時期開始的準確時間,不同學者有不同的見解。根據越南近代史家陳仲金提出,第一次北屬是公元前111年至公元39年此一時段,亦即將前111年(南越被西漢所滅)作為第一次北屬時期的開始年,歷經新朝、東漢初年,直至二征起義爆發(fā)時才結束。越南人也將南越國看作是越南歷史上的第一個王朝“趙朝”(Nhà Tri?u)。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則持另一種說法,將漢人趙佗于前207年建立的南越國,標志為“第一次北屬”時期,并將前111年至40年的歷史列為“第一次北屬”。

歷史沿革

秦平百越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當時在五嶺以南及越南北部地區(qū),統(tǒng)稱“南越”,居住著百越族人。秦始皇因知道百越人地區(qū)出產“犀角、象齒、翡翠、珠璣”等珍寶,乃遣尉屠睢率軍五十萬進攻該地,但遇到激烈反抗,秦軍出師不利,屠睢戰(zhàn)死。其后,公元前214年,秦朝發(fā)逋亡人、贅婿、賈人等,平定南越,設置南海(位置約今日中國廣東省)、桂林(位置約今日中國廣西)、象郡(地理位置尚存爭議,或認為在現(xiàn)時越南中、北部),進行直轄統(tǒng)治。秦代對于南越地區(qū),采取移民實邊的政策,“徙中縣之民南方三郡(“中縣”指中原地區(qū),“三郡”指南海、桂林、象郡),使與百粵雜處”。

當時越南境內尚有甌雒人。據《史記·索隱》所載,交趾地區(qū)(指現(xiàn)時越南北部),曾被“蜀王子”率兵入侵,擊敗當地的駱人,自立為安陽王。越南史籍里,蜀王子稱作的蜀泮,又稱該國為“甌貉國”(貉又作“駱”、“雒”)或“蜀朝”。其后,甌貉國被掩有華南、越北的趙佗勢力所消滅。

南越的統(tǒng)治

在秦末漢初,南??埓h令趙佗據有南海、桂林及象郡等地,自立為王,建立南越國。南越一直到公元前111年,乃為西漢所消滅,延續(xù)了約一個世紀。

南越王趙佗時期,曾擊破越南地區(qū)的甌貉,然后參考采用中國秦漢時的郡縣制度模式,“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 ? 。而在戶籍制度上,南越國在境內(包括交趾、九真),實行嚴密的編戶制,使政府能掌握村社人口及土地。在民族政策上,趙佗本是來自中原的漢人,當時南越國內又有大批中原移民,于是他采取“和輯百粵”的方針,務求令民族間得以融和。

南越國歷經五位君主,到公元前111年,漢武帝派兵將之攻滅。

西漢的統(tǒng)治

西漢滅南越國后,于舊地設置交趾部(長官為刺史;東漢時為交州),統(tǒng)轄九個郡,即南???、蒼梧郡、郁林郡、合浦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當中的交趾、九真、日南三郡,位處今越南北部及中部地區(qū)。

漢朝政府在南越設立官署,在州置刺史(后改為州牧),郡置太守,縣置縣令及雒將、雒侯。雒將、雒侯為當地特有官職,又作“貉將”、“貉侯”,大部份縣均有設署,為該地原有的首領稱謂,類似于土司。漢朝政府采取“諸雒將主民如故”的政策,因而在第一次北屬時代里,雒將、雒侯仍保留統(tǒng)治權,并獲世代相傳。

在公元1世紀初,外戚出身的王莽把持西漢朝政,并奪取帝位,因新政不合時宜而引發(fā)群雄并起。在這段中原局勢不穩(wěn)的時期里,南越舊地卻相對安定,“交趾諸郡,閉境自守”,因而吸引到中原人士避居當地。效忠劉漢王室的胡剛便是一例,他在王莽攝政時“解衣冠掛門而去。亡命交趾,隱于屠肆”,等到王莽敗亡才歸回故里。

二征起義

公元40年,交趾太守蘇定管治下,交趾麊泠縣雒將之女征側有所不滿,起兵反抗。征氏起事的原因,據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的分析,并非完全像傳統(tǒng)史籍提到的蘇定貪暴,對征氏以法繩之等原因,而是當地農業(yè)在經過中原輸入的技術改良后,生產力大增,文化教育轉變甚大,但亦使以雒將為首的氏族部落制度難以適應。再加上新朝及東漢政府,一改初期不對雒人收賦稅的措施,實行納稅服役,令雒將利益受損,感到不滿。蘇定便對表現(xiàn)“雄勇”的征側以法繩之,結果惹來大力反對,征側與妹征貳起兵作反。

征氏起兵后,勢力迅速膨脹,九真、日南、合浦各地皆有向應,攻下六十五城,征側自立為王。東漢朝廷調兵征討,任馬援為“伏波將軍”,負責南征。馬援于公元42年在浪泊(在今越南仙山)大破征氏,并于次年(公元43年)斬征氏姊妹。此后,馬援繼續(xù)率軍,平定九真征氏余黨,征氏的反抗乃結束,東漢政府在當地重建統(tǒng)治秩序。

風俗文化

越人固有風俗

據法國學者鄂盧梭的論述,越南地區(qū)在第一次北屬時,仍保存了若干的自身文化。當時越人已有斷發(fā)紋身,這種短發(fā)的習慣,至紀元后10世紀時尚存。咀嚼檳榔,染黑牙齒等習慣,亦在此時開始通行。在河內西部,有兄弟同娶一妻的風俗,一直到3世紀,還未廢除此一風俗。而雒越人的社會組織,則以雒王、雒侯、雒將等治厘。這些風俗,秦朝并未給與變更,南越國趙氏亦遵循秦朝政策。到日后西漢統(tǒng)治時亦大抵依越人舊俗管治,部落酋長(雒王、雒侯)的統(tǒng)治地位、經濟利益、民族生活習慣照樣不動。

中國文化技術

中國統(tǒng)治者亦曾嘗試輸入中原文化及技術到越南,使當地文化與漢風接近。

在經濟生產上,越地的農業(yè)技術原本比較落后,如九真郡人只知射獵,不懂牛耕,并采以火焚田的方式。到任延在東漢光武帝初年擔任九真太守時,便教當地人制作農具,當地農產量乃有所提高。

在嫁娶禮規(guī)方面,九真等地尚處原始氏族制的對偶婚姻形式。這在中原漢人眼中是“無嫁娶禮法,各因淫好,無適對匹,不識父子之性,夫婦之道。”據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這其實是一種對偶婚模式,是原始社會時期母權制氏族社會的一種婚姻方式。但任延亦認為有須要改變,因此他曾改革當地婚姻風俗,方法是“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齒相配。其貧無禮娉,令長吏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亦即將當地男女之間的婚姻系統(tǒng)化,亦使對偶婚過渡到父權制度模式。

在文化上,中國統(tǒng)治者亦重視引入中原文化。在王莽時,曾采用移徙內地流放者與越人共同生活的策略,“頗徙中國罪人,使雜居其閑,乃稍知言語,漸見禮化”,東漢初年的錫光、任延等地區(qū)長官亦致力于文化推廣,“建立學校,導之禮義” ? ,于是“領南華風,始于二守焉”,使越人文化提高,擺脫愚昧落后的狀態(tài)。

對外交通

越南北部地區(qū)在漢代,已有通往南中國海、印度洋的海路交通線。漢朝政府在日南設有障塞,與徐聞 合浦(均在今中國境內)一同作為海外航線的起點。漢代人從日南、徐聞、合浦出發(fā),可到達以下多個國家:

都元國:學者藤田豐八認為即《梁書》里的“屈都昆”、《水經注》里的“屈都干”,對音是Kalaha,地處今印尼蘇門答臘島北岸。岑仲勉認為即馬來半島克拉地峽北的Htayan,南去萬侖灣不遠。周連寬認為是馬來半島東岸的北大年。

邑盧沒國:藤田豐八認為是Golamattika在今緬甸直通或其附近。周連寬認為在爪哇島北岸的雅加達,因其附近有岬,名叫Kra bang,音與邑盧沒相近。

諶離國:藤田豐八認為即現(xiàn)時的Sillah,位于伊洛瓦底江上游。周連寬認為即爪哇的三寶壟(Cemarang)。

夫甘都盧國:費瑯認為即緬甸的蒲甘(Pagan)古城,并得多數學者認同。韓振華認為“都盧”的意思是“都盧人的夫甘國”。周連寬認為夫甘都盧國,即爪哇西南海岸Tulunhagang,是“都盧夫甘”的對音。

黃支國:藤田豐八和費瑯主張即印度東海岸的Conjevaram,獲多數學者認同。周連寬認為在蘇門答臘西北海岸Ayer Bangis處。漢代人在這里進行商貿活動,可得明珠、璧流離(一種天然寶石)等物品。西漢平帝時的當權者王莽時曾遣使到黃支國,該國則致送犀牛。

皮宗:藤田豐八皮宗是馬來語Pisang的對音,意即香蕉,其地是馬來西岸的Pulau Pisang。韓振華認為皮宗是蘇門答臘島。周連寬認為應在越南半島最南端。

已程不國:翦伯贊認為當在錫蘭島。韓振華認為已程不即巴利語Sihakipa(師子洲,即斯里蘭卡)的對音。周連寬認為是Bangis以南的Sipora群島。

歷史意義

越南北、中部地區(qū)先在秦末被趙佗所建的南越國所據,后更并歸西漢政府,這確立了該地受漢人統(tǒng)治近千年之局。古代越南史家黎崱就歸納地說:“元鼎中,南越為內地署官府任,歷朝弗變?!眳鞘窟B亦評論道越南從此后近一千年都“國亡統(tǒng)絕”、“南(指越南)北(指中國)之勢成矣”,亦即標志著越南不得不深受中國政治影響的格局已定。

基于越南在第一次北屬時,便受到中國采行直轄的政策,因而在社會文化上出現(xiàn)巨大轉變。據學者郭振鐸、張笑梅指出,趙佗時的“南北交歡”、“和輯百越”政策和西漢的郡縣制,便使得雒越制度逐步解體。及至東漢初年,錫光、任延等官員在當地大力推廣中原的先進文化及生產技術,亦對社會起到改革作用,因而獲得后世越人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