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交通管制
1、程序管制程序管制方式對設備的要求較低,不需要相應監(jiān)視設備的支持,其主要的設備環(huán)境是地空通話設備。管制員在工作時,通過飛行員的位置報告分析、了解飛機間的位置關系,推斷空中交通狀況及變化趨勢,同時向飛機發(fā)布放行許可,指揮飛機飛行。 航空器起飛前,機長必須將飛行計劃呈交給報告室,經批準后方可實施。飛行計劃內容包括飛行航路(航線)、使用的導航臺、預計飛越各點的時間、攜帶油量和備降機場等。空中交通管制員根據批準的飛行計劃的內容填寫在飛行進程單內。當空中交通管制員收到航空器機長報告的位置和有關資料后,立即同飛行進程單的內容校正,當發(fā)現航空器之間小于規(guī)定垂直和縱向、側向間隔時,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調配間隔。這種方法速度慢精確度差,為保證安全因而對空中飛行限制很多,如同機型同航路同高度需間隔10分鐘,因而在劃定的空間內所能容納的航空器較少。這種方法是中國民航管制工作在以往很長一段時間使用的主要方法。 該方法也在雷達管制區(qū)雷達失效時使用。在隨著民用航空事業(yè)的迅速發(fā)展,飛行量的不斷增長,中國民航加強了雷達、通信、導航設施的建設,并協同有關部門逐步改革管制體制,在主要航路、區(qū)域已實行先進的雷達管制。
空中交通管制
2、雷達管制(RADAR CONTROL)雷達管制員根據雷達顯示,可以了解本管制空域雷達波覆蓋范圍內所有航空器的精確位置,因此能夠大大減小航空器之間的間隔,使管制工作變得主動,管制人員由被動指揮轉變?yōu)橹鲃又笓],提高了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性、有序性、高效性。
在民航管制定使用的雷達種類為一次監(jiān)視雷達和二次監(jiān)視雷達。一次監(jiān)視雷達發(fā)射的一小部分無線電脈沖被目標反射回來并由該雷達收回加以處理和顯示,在顯示器上只顯示一個亮點而無其他數據。二次監(jiān)視雷達是一種把已測到的目標與一種以應答機形式相配合設備協調起來的雷達系統,能在顯示器上顯示出標牌、符號、編號、航班號、高度和運行軌跡等及特殊編號。 3、兩者區(qū)別
雷達管制與程序管制相比是空中交通管制的巨大進步。
程序管制和雷達管制最明顯的區(qū)別在于兩種管制手段允許的航空器之間最小水平間隔不同。在區(qū)域管制范圍內,程序管制要求同航線同高度航空器之間最小水平間隔10分鐘(對于大中型飛機來說,相當于150KM左右的距離),雷達監(jiān)控條件下的程序管制間隔只需75KM,而雷達管制間隔僅僅需要20KM。
允許的最小間隔越小,以為著單位空域的有效利用率越大,飛行架次容量越大,越有利于保持空中航路指揮順暢,更有利于提高飛行安全率和航班正常率。
國外空中交通管制發(fā)達的國家已經全面實現了雷達管制,而中國民航正逐步在主干航路實現雷達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