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人物
在經(jīng)過長達數(shù)月的調查之后,國家藥監(jiān)局原副局長張敬禮違紀違法問題終于被確認。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在新聞通氣會上公布了張敬禮的“四大罪狀”:收受巨額錢款;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并獲得巨額利益;捏造受賄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據(jù)稱,國家藥監(jiān)局新樓建設和裝修花費甚巨,規(guī)格很高,僅辦公面積就有3萬平方米,比國家藥監(jiān)局原樓大了50%以上。作為藥監(jiān)局新樓建設的主要負責領導之一,張敬禮收受工程施工、裝修等單位的行賄款達600萬元。
但是,上述“收益”與張敬禮“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并獲得巨額利益”又可謂“小巫見大巫”。
據(jù)了解,張敬禮從事的最多的一項營利性活動是出書。
看似文化氣十足的出書行為竟然成為個別貪腐官員大肆斂財?shù)氖侄?,業(yè)內人士頗為感慨地說,深入剖析官員出書背后的腐敗利益鏈條可以發(fā)現(xiàn),當權力失去制度約束的時候,人性的貪欲不會放過任何可能的尋租空間。
目前,在官員工作或主管的領域加強了反腐的力度,于是個別官員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斂財,玩“曲線腐敗”,這樣貪腐起來更加隱蔽。
目前,據(jù)知情人士透露,張敬禮非法經(jīng)營的總案值高達1700余萬元,其中一本由他撰寫的書籍就賣到了每本566元的天價。
據(jù)了解,在國家藥監(jiān)局任要職之余,張敬禮“筆耕不輟”,喜好著書立說。目前能查到的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就有《老年急癥救治手冊》、《百年FDA:美國藥品監(jiān)管法律框架》、《維護公眾健康:中國食品藥品監(jiān)管探索與創(chuàng)新》、《中國食品藥品監(jiān)管理論與法律實踐》、《壽世補元》等。其中大部分著作是在2003年之后,也就是張敬禮出任國家藥監(jiān)局副局長之后所作。《老年急癥救治手冊》、《壽世補元》兩本則分別出版于2001年和2002年。
據(jù)著名反腐學者、中央黨校教授林喆介紹,近年來,像張敬禮這樣的“學者型貪官”為數(shù)不少:
原湖南省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也是貪官中著名的“文化人”。據(jù)了解,李大倫在位時出過兩本書,一本是《大倫書法作品集》,定價418元;一本是《歲月如詩》,定價35元。有關部門查明,上述書均通過市委宣傳部向黨政機關強行攤派,幾年下來,
“掙”了3000多萬元。
在任期間,李大倫曾甩出“誰影響嘉禾發(fā)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的狠話,被有關部門認為此人“問題數(shù)額特別巨大,手段特別狡猾,性質特別嚴重”。
不過,翻開李大倫的散文《感受郴州》,卻是詩一般的語言撲面而來:“我用激情的腳步觸摸、我用專注的耳朵傾聽、我用虔誠的心情拜謁、我用渴望的目光探求……”優(yōu)雅式腐敗之名由此不脛而走。
此外,2006年,四川省成都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高勇因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舉證,從擔任涼山州副州長起,以“支持出書”或者“買書”的名義,高勇向近百家單位和個人索要贊助費數(shù)百萬元,先后共計有23家單位“贊助”高勇出書。
在山西,也有這樣一位“文人官員”。他就是臨汾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王月喜。
政務之余,王月喜不僅寫詩,寫散文,還出版了多部著作。經(jīng)查,王月喜不僅使用公款支付個人圖書出版費,還委托他人購買虛假版權頁資料,套用書號,非法出版?zhèn)€人及親友編著的圖書。
已經(jīng)落馬的原國家開發(fā)銀行副行長王益也有過異曲同工之舉。
王益在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后,人們發(fā)現(xiàn),這位副部級金融高管雖然不識五線譜,卻是當年紅遍全國的大型交響樂《神州頌》的作者,甚至曾被業(yè)界譽為“天才音樂家”。2006年至2008年,《神州頌》在全國巡回演出50多場,王益一度成為中國演出頻率最高、最能掙錢的“交響樂作曲家”。
有關部門事后查明,這位所謂的“天才音樂家”只不過是提了個創(chuàng)意,實際的操刀人是多位音樂界專業(yè)人士。而《神州頌》能火遍大江南北,是因為與王益關系密切的企業(yè)有的直接提供贊助,有的則買下數(shù)百張票讓員工去看。
別有用心
“官員靠出書斂財,說明個別官員的貪欲已經(jīng)膨脹到了一定程度?,F(xiàn)在通常在官員工作或主管的領域加強了反腐的力度,方方面面‘盯’得也比較死,于是這些官員就通過其他渠道,運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斂財,玩‘曲線救國’,這樣貪腐起來更加隱蔽?!绷謫凑f。
提高社會地位、撈取政治資本、斂財成為個別官員出書的“別有用心”
除了落馬的“文人貪官”外,在官場中出本書一度也成為某種“時尚”。
一位已經(jīng)退休的老干部告訴《法制日報》記者,近年來,陸續(xù)有一些在職官員送給他一些所謂的“文墨”,閑來無事翻閱了一下,可以分為如下幾類:
遣興述懷類。個別官員走到哪里都喜歡吟上幾首。日積月累,詩稿盈筐,于是要匯編成冊。可惜這些詩要么有一種“為賦新詩強說愁”式的牽強,要么有一些“關門閉戶掩柴扉”式的哆嗦,要么就是有一堆“夏天熱呀冬天冷,春刮風來秋結霜”之類的廢話;
回首往事類。內容無非是少年時飽受磨難,青年時發(fā)憤圖強,到如今功成名就,憶往昔崢嶸歲月,免不了痛定思痛的傷感??唇癯?,字里行間,既有舍我其誰式的豪邁,又有“威加海內兮歸故鄉(xiāng)”式的得意;
生活瑣記類。如某人日記今天記的是自己的反省和自責:“喝酒太多,大醉,這樣怎能為老百姓辦事啊?”明天記的是與群眾歡聚的場面:“鄉(xiāng)親們緊緊握著我的手說‘你真是俺們的好領導哇’?!薄T如此類,一本生活爛賬。
文件匯編類。此類書籍匯集的是官員多年的報告、講演稿一類的東西?!斑@些文章的著作權或許應該屬于官員的秘書,這些書所凝聚的是秘書的汗水,體現(xiàn)的是秘書的水平?!鄙鲜隼细刹空f。
“誰都知道,這幾類書一般不會暢銷,因為讀者有限。但一些出版社愿意出,還有一些人專門搞這類書的策劃、約稿,就是因為里面有利可圖?!边@位老干部直言不諱,“這些書的成本費是官員自掏還是‘自籌’?‘發(fā)行’工作誰做、怎樣做?書籍可觀的稿費如何處理?如果把這些問題弄清楚了,我們可能會看到藏在書后的更多問題?!?/p>
正是由于官員出書腐敗誘因太多,許多真正愛好文學的官員都難以為繼。
在湖北省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獲得魯迅文學獎后,便遭到廣泛質疑,甚至被稱為“文學媚權”。
對此,車延高公開回應稱:“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的確存在錢權交易、錢利交換的現(xiàn)象和問題。大家對我這種身份與這次獲獎有沒有關系產(chǎn)生質疑,我覺得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對于腐敗問題的仇視和對權錢交易的憎恨?!?/p>
“有些官員出書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主要是想把自己在實踐中的經(jīng)驗和體會寫成書出版,留給社會一筆寶貴的思想財富?!北本┐髮W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李成言說。
“但個別官員出書的目的,確實值得警惕?!崩畛裳哉J為,個別官員出書的“別有用心”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
首當其沖的就是提高社會地位。
“通過出書,個別官員可以包裝自己,讓別人覺得自己不但是領導干部,而且還是文人雅士,無形之中抬高身價?!崩畛裳哉f。
此外,撈取政治資本也成為個別官員從出書中獲取的利益。
據(jù)李成言介紹,個別官員在書中有意識地寫一些有自傳性質的內容,與自己的政績、業(yè)務掛鉤,為自己樹碑立傳、做隱性廣告。
斂財則是眾所周知的利益所在?!巴ㄟ^權力資源將書推銷給所轄機構及個人,然后‘名正言順’地笑納賣書款?!崩畛裳哉f。
“還有個別官員利用自己的職位,手中的權利來找‘槍手’代寫,寫完之后就與出版社進行以權謀私的交易。而出版社往往認為他是領導,從而提高版稅提高自己的書價,這些情況是一般的作者做不到的?!绷謫凑f,“同時,個別官員又利用手中的職權要求下屬購買他的書,或用公款買下以后再發(fā)下去。這些官員之所以能這么做就是因為能‘獨霸一方,大搞一言堂’,當遇到跟他意見不同,不愿意買書的人時,或破口大罵,或采取給下屬‘穿小鞋’的方式進行報復。這種情況存在,是我們制度的問題?!?/p>
強化監(jiān)管
官員出書應當作為重大事項匯報,就寫作時間、版稅、發(fā)行量等問題作出公報式說明,并嚴格審查企業(yè)使用官員所出書目的情況。
查閱相關資料發(fā)現(xiàn),目前,對于官員出書方面規(guī)定得比較少。
據(jù)了解,早在2002年9月,湖北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即規(guī)定,“領導干部不準違反規(guī)定用公款出版?zhèn)€人編著的圖書或舉辦個人的書法、美術、攝影等作品展覽”。
此外,2005年3月,四川省委、省政府也明確劃定領導干部出書的“紅線”,要求“未經(jīng)組織批準,各級黨政干部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與出版物的編寫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掛署黨政職務頭銜,不得利用職權和影響在出書中牟取不當利益”。
但目前,在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法規(guī)來規(guī)范官員出書。
林喆認為,官員出書也應當作為重大事項匯報,因為這里很可能存在腐敗的空間。
“如果一個官員寫了一本書,就應該如實匯報這本書是不是自己寫的,用了多長時間,版稅是多少,發(fā)行量和最后的收入是多少,這些都應該作為收入,進行公報式說明。還有對于企業(yè)在使用領導干部所出的書的時候,應該具體審查,紀檢部門對這種行為要嚴格加以審查,以確保是否存在以權謀私,或以出書為借口來達到斂財?shù)哪康摹!绷謫凑f。
此外,針對封堵個別官員出書可能造成腐敗的問題,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教授龔維斌建議:“一是發(fā)揮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對官員出書的監(jiān)督作用;二是在職領導干部出書至少要經(jīng)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備案,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大對于官員出版經(jīng)費補貼和稿費的使用情況監(jiān)督力度;三是對有些在職干部由于單位和部門工作需要,由單位組織力量集體撰寫、以領導個人名義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妥善處理版權歸屬和稿費歸屬;四是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研究出臺政策法規(guī),增強對領導干部出書的監(jiān)管力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