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華,男,教授,碩士生導師,經(jīng)濟學碩士。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教研室主任,金融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上海市保險學會理事。

基本內容

方樂華曾赴日本留學,主要從事保險法學和社會保障法學研究。著有《社會保障法論》、《保險法論》等著作。在《華東政法學院學報》等刊物上發(fā)表論文10余篇。目前正在主持上海市教委《產(chǎn)業(yè)法律制度研究》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重點課題《市場主體信用制度的法律思考》等課題。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總干事長上海市勞動保障學會理事上海市保險學會理事·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作家協(xié)會會員承擔課題:近年來完成或承擔的課題:《保險市場運行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上海市教委,2002年);《上海老齡化發(fā)展趨勢、影響及對策研究》(主持人,上海市政府,2003年);《市場主體信用制度的法律思考》(主持人,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重點課題,2004年);《產(chǎn)業(yè)法律制度研究》(主持人,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重點學科建設課題,2004年)

學術成果

近年來主要著作:《保險法論》(獨立)2006年8月第2版;《社會保障法論》(獨立);《中國公民保險指南》(獨立);《保險法》(獨立);《保險法》(主編);《論社會保障法》(合著);《外國民商法導論》(參編)《現(xiàn)代企業(yè)經(jīng)營管理教程》(主編之一);《日本法律發(fā)達史》(合著);小說散文集《夢醒東京》

近年主要論文

《完善保險法的幾點思考》(《上海保險》2001年6期,獨立);《論社會保險行政的民事性質》(《內蒙古社會科學》2005年2期,獨立);《論保險合同的成立及其效力》(《上海保險》2005年5期,獨立);《我國“銀行保險”發(fā)展的法律思考》(《河南大學學報》2005年5期,獨立);《論社會保險行政的保險性質》(《中國行政管理》,2005年10期)。其它重要論文有《社會法在世界范圍興起的原因及發(fā)展趨勢》、《保險中介人法律問題研究》、《日本社會保障立法的演變和現(xiàn)狀》、《日本社會保險立法的演變及趨勢》、《日本保險法的演變及最新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