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明,男,漢族,1965年出生于湖北省大悟縣,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中國致公黨黨員。[1]

2008年10月28日正在上課的他被中國政法大學學生付成勵手持菜刀沖進教室砍殺身亡。2009年10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付成勵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

中文名

程春明

性別

出生日期

1965-01-03

去世日期

2008-10-28

籍貫

湖北孝感

民族

漢族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出生地

湖北省大悟縣

出生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畢業(yè)院校

蒙彼利埃第一大學

最高學歷

博士研究生

職業(yè)

教師

代表作品

司法權研究

所屬行業(yè)

教育

人物經(jīng)歷

教育經(jīng)歷
時間院校專業(yè)學位
1982-1988武漢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農(nóng)業(yè)經(jīng)濟管理學士
1988-2000蒙彼利埃第一大學經(jīng)濟學院發(fā)展經(jīng)濟學DEA碩士
1988-2000蒙彼利埃第一大學法學院公法與政治學博士
工作經(jīng)歷

1982-1988:北京語言學院教育部出國進修部進修法文。[2]

程春明近照

1992-1998年法國蒙彼利埃第一大學法學院國家學說研究中心任ATER(研究員),并擔任“憲法與政治制度”大學本科必修課練習與案例課程助教二年。

2000-2002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主講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理學、比較法、法語、法國行政法。

2002-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科研處副處長;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破產(chǎn)法與企業(yè)重組研究中心研究員。

2005年2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社會任職

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致公黨中央法制建設委員會委員;致公黨北京市委思想理論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法理學會理事、北京法理學會理事。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理事。

社會活動

2002年10月出訪法國憲法委員會、最高行政法院、審計法院、巴黎大學。

2002年3月出席在澳門舉行的“兩岸三地法學學術交流研討會”。

2000年至2003年先后三次接待來自歐盟和法國的學者,就比較法領域中的重大問題舉辦學術講座;兩次參加“中法經(jīng)濟法日”。

2004年1月至9月參與《第九屆國際法律與語言大會》。

2003-2004年策劃并籌備《中法行政改革與法治國家》國際學術研討會。

2005年6月出訪法、比、荷、德、奧地利五國考察高等法學教育。

2005年11月策劃并籌備《世界青年公證人大會》,并擔任大會發(fā)言人。

2006年4月出席河內國際司法判決執(zhí)行研討會,并受越南司法部委托為該國統(tǒng)一司法判決執(zhí)行法典草案作專家評估。

2006年7月組織中國政法大學中法公證及民事證據(jù)學術研討會。

2006年10月組織司法執(zhí)達與執(zhí)行中法學術研討會(政法大學及司法部)。

2006年10月組織法國巴黎大審法院共和國檢察長學術研討會(訴訟法研究院)。

科研成就

2002年司法部社科基金項目“司法權研究”(在研)。

2003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重點項目“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踐策略與發(fā)展模式研究”(在研)。

2002年校級項目“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已完成)。

2003年校級重大攻關項目“憲政研究與修憲建議”(已完成)。

程春明參加會議

2003年校級重大項目“中國政法大學科研管理典”(已完成)。

2003年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中國公民人文素質現(xiàn)狀調查及對策研究”(在研)。

2004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項目“北京市失地農(nóng)村人員社會保障法律研究”(在研)。

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課題“現(xiàn)代立法理念”(完成)。

論文

ISO環(huán)保法律論證:以一個核電站為例(調研報告:為Languedoc科技大學收藏)。

Carbonnier的法律社會學思想,《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三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René David的《比較法:昨天的法—明天的法》介評,載《法大評論》第一卷第一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西方法治的文化社會學解釋框架,《政法論壇》2001年第4期。

人權的不同類型(VASAK,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司長)(譯文),《法哲學與法社會學論叢》第四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

加入WTO后中國法學教育發(fā)展的趨勢,發(fā)表在供黨和國家高級領導層參考的《國情內參》總第五期;《政法論壇》2002年第4期;2002年10月17日《法制日報》理論版摘錄發(fā)表。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體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3年2月《北京致公》雙月刊。

中國憲法如何設置人權,《政法論壇》2003年第6期。

佛學與法學的對話,《中華兒女》海外版2003年8月總第206-207期。

現(xiàn)代立法理念,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研究資料》2003年3月第1-10輯。

基本權利體系的理論與立法實踐,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研究資料》2003年3月第1-10輯。

文科學術成果的評價標準問題,《科學中國人》2004年第8期。

高校學術規(guī)范與學術自由芻議,《中國政法大學人文論壇》2004年第二輯。

法國公證法律制度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司法》2005年第6期。

行政司法與國家改革(譯文),《中國行政管理》2005年第10期。

現(xiàn)代社會的司法權(上),《中國司法》2005年第9期。

現(xiàn)代社會的司法權(下),《中國司法》2005年第10期。

認真對待???,《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著作

《司法權研究》(司法部項目),即出:

參編:《中外公證法律制度基礎理論研究與實踐》,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譯著:(法國)保羅·里科爾《論公正》,法律出版社2007年(待出)。

其他:審定《法漢法律詞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獲得榮譽

時間獲獎名稱
1993年法國LANGUEDOC大區(qū)科協(xié)三等獎章
2003年中國政法大學優(yōu)秀教學獎